【教師判囚】涉與13歲男生互相手淫口交 已婚男教師囚4年官斥色膽包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1/19 12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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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與13歲男生互相手淫口交,已婚男教師囚4年官斥色膽包天。(資料圖片)

47歲已婚中學男教師涉於校內替13歲男學生手淫及口交,事後兩人多次於不同地方互相手淫及口交,涉案男教師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7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猥褻行為罪,今(19日)被判監4年。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眼見事主沒有朋友而視事主為獵物,更在校內、停泊的車輛內犯案,色膽包天。

被告彭皓峯(47歲),案發時為中學教師,承認7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猥褻行為罪。控方早前於庭上透露,被告於2006年結婚,育有2名11及13歲女兒。

法官判刑時引述事主X的創傷報告指,X對案件感嘔心,不希望同樣事情發生,對於自己因性好奇及年青單純而成為被告的獵物感內疚。

法官又指,被告早前於報告中提及他與X口交時感嘔心,在疫情時毋需與X聯絡時反而感到滿足,被告又指自己不懂拒絕X,明白自己被男童操控一說荒謬,但被告強調這是事實。

法官指,被告與心理專家會面時避重就輕,僅接納被告至少有孌童癖的傾向。法官指,即使被告認罪,但其悔意有限,被告時而指與X兩情相悅,時而指被X操控,可見被告砌詞狡辯,又指被告是極度幼稚、虛偽和自我中心,以及是不負責任的人。

法官又指,被告與X年齡相差逾30年,被告是X的老師,但卻眼見X沒有朋友而視他為獵物,更在校內及停泊的車輛內犯案,色膽包天,更將責任推卸予妻子和朋友,以及2019年社會事件上,遂就7罪將被告判監4年。

案情指,案發時事主在被告任教中學就讀,X是被告的學生。2020年11月21日,X的胞姊Y於X的電腦看見被告與X的 WhatsApp對話,發現對話內容與性有關。Y於兩天後告知X的學校,同日報警處理。

X於翌日進行錄影會面期間透露,首次事件發生時X就讀中一,時為13歲,當時被告於校內替X手淫及口交。X又透露,被告與X曾多次於學校和私家車內互相替對方手淫及口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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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